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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申报2011年社会服务项目的通知

2011年06月27日 00:00  点击:[]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申报2011年社会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了积极开展示范后续建设,深入推进“百县千企联姻工程”,进一步加大学院社会服务工作的力度,把我院社会服务工作做大做强,打造我院社会服务品牌,切实构建学院“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新机制,学院决定对我院在省内外已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各院(系、部)进行立项资助。现将学院2011年度社会服务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服务项目资助的范围
2011年度学院社会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校际合作与交流、校企合作进行重点资助。
二、社会服务项目资助的内容
1.校企合作,为企业服务:针对合作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需求,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新技术的引进,新成果的转化,员工技术培训,为员工提供技能鉴定,为企业开放实验室,为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咨询等。
2.校际合作与交流:为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服务:根据学院与其他兄弟院校的对口支援协议,对其选派教师进行相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指导,对相关专业进行授课,联合进行教学资源库建设,联合进行专业、课程、实验实训项目的开发,接受兄弟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学生来我院进行学习和交流等。
三、社会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
为了加强社会服务项目的管理,真正把社会服务工作落到实处,使其更有效果,做出成绩,学院将对社会服务项目按照院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检查和管理,经费的使用按照“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科研推广处联合教务处负责项目审批立项,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院(系、部)负责项目的申报、方案的制定、人员调配、项目的执行及日常管理。
四、社会服务项目的下达
社会服务项目由各院(系部)组织申报,科研推广处会同教务处在初步审查、组织专家评议的基础上,择优立项。
五、申报说明及要求
1.各院(系部)在确定服务对象时,服务对象若是企业,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并与学院的学生就业、实习有密切关系的企业。
2.各院(系部)要认真组织团队进行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服务项目资助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部门印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推广处。
3.填报时须标明项目所属类型(校企合作、校际合作与交流)。
4.项目实施期限为2011年年底。
5.项目集中申报时间:201162430日。
6.“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服务项目资助申报表”请从各院(系\部)的OA中下载。
 
 
 
 
联系人:何高社   联系电话:02987088852
科研推广处
0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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