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下达2016年学院自然科学研究基金及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分院(部)、有关处室:
根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学院自然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杨职院办发〔2016〕3号)精神及学院产学研基地建设需要,各分院组织科研创新团队及专家教师进行了科研推广项目的申报工作,经过研究团队和个人申请、分院推荐、科研推广处审查、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确定2016年度学院自然科学研究基金项目55项,下达经费49.8万元。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9项,下达经费55万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分院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学院所下达的经费数额和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充实、完善。由各分院领导签署推荐意见、签字盖章。从学院网站→产学研结合→科研项目一栏中下载填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科学研究基金计划项目责任书》,所有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修改后的申报书、责任书纸质原件和电子版报送科研推广处,签定项目责任书。
二、各产学研基地负责人,按照学院所下达的基地建设经费,组织基地建设团队,从学院网站→产学研结合→基地建设一栏中下载填写填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责任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责任书纸质原件和电子版报送科研推广处,签定项目责任书。
三、项目研究经费由学院财务处统一下拨。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
四、项目承担人员要以所在分院(系部)科研创新团队为依托,充分发挥团队的研究指导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的实施进展,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承担项目的分院(系部)要切实加强对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