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组织申报2018教育厅专项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分院(部):
教育厅2018年度专项科研项目开始征集,为了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1.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其中45岁以下人员占申报数70%以上)。
2.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
3.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4.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资助条件和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副教授)。
2.自主申报,各分院应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3.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院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时教学改革类项目不得申报。
4.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负责人(前三名)不得申请2018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人基本信 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书和可行性论证报告一式7份,经分院审察盖章后于2017年10月20日下午18时前报送科研推广处,过后概不受理。
2.各项目负责人准备5分钟PPT答辩材料,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两年,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申报金额:自然科学为2万,人文社科为1万。
5.预期成果:除项目研究报告外,每个项目论文至少两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推广处:电话:029-87093451。
科研推广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