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过二级学院申报,校内和校外专家评审,现对我校推荐申报的工程新材及工业固废检测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和动物疫病防控工程研究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广大师生如有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及时向学院科技与教育研究处、学院纪委反应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8日-9月1日,共5天。
监督电话:029-87085988;029-87088200
科技与教育研究处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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