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分院(部)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教师申报。其中人文社科类项目不得申报教改类项目。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论证报告一式7份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科教处办公室(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各项目负责人准备5分钟PPT答辩材料,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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