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
科教处将于10月11日至10月18日集中受理校内纵向项目结题材料,请需结题的老师提交相应结题材料。
一、结题材料包括:
1.项目责任书,申报书(结题办理时在科技处领取盖章原件);
2.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所在部门审核签字盖章;非项目组成员的1名校学术委员会同行专家评审鉴定意见);
3.项目研究报告(一式2份);
4.所发表的项目论文(文章中须标注项目信息)封面、目录、正文,以及其他研究成果、专利证书、转让合同等(一式2份)。
二、注意事项:
1.2023年立项的项目一律不能结题,必须到2025年才能结题;
2.结题支撑材料需与立项的责任书要求对应;
3.项目结题时需另携带期刊原件现场查验,文章必须是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并挂有项目编号,其余情况均不予结题。